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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出版业波澜壮阔的70年图书批发市场

发表时间:2020/3/4  浏览次数: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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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自此,中国出版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出版业与共和国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步相随,走过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新中国出版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七个阶段:1949年10月~1956年12月,以奠定基础为主要特征的开拓阶段;1957年1月~1965年12月,以建设与斗争并存为主要特征的曲折阶段;1966年1月~1976年9月,以“文化大革命”为主要特征的挫折阶段;1976年10月~1991年12月,以破解书荒为主要特征的重构阶段;1992年1月~2001年12月,以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为主要特征的探索阶段;2002年1月~2012年12月,以重塑市场主体为主要特征的转型阶段;2013年1月至今,以推动双效相统一为主要特征的创新阶段。

  新中国成立伊始,旋即谋求建立共和国的出版业。1949 年10月3 日,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专门为会议题词:“认线日接见了会议代表。

  1949年11月1日,出版总署开始办公。随即确定相应的出版机构。1950年3月25日,出版总署作出《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将分散经营在各地的新华书店统一为全国性的国营出版企业,在北京设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此后,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将兼具出版、印刷、发行业务的新华书店总管理处进行专业化分工,成立了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新华书店,分别承担出版、印刷、发行业务。之后,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等若干国家级专业出版社相继成立,科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人民铁道出版社、外文出版社等一大批科技专业出版社也陆续诞生。

  1950年9月15日~25日,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召开,提出了“为人民大众的利益服务是人民出版事业的基本方针”和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改进和发展书刊发行工作、改进期刊工作、改进书刊印刷工作等五项决议。之后,又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1952年8月16日,政务院颁布《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对经营者的资质做出明确规定。同年9月8日,出版总署又印发《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图书批发市场首次明确提出对书稿实行编辑初审、编辑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的“三审制”。这项规定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基本制度一直沿用至今。同年12月28日~30日,出版总署和邮电部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联合决定》和《关于改进发行工作具体办法的联合决定》,确定从1953年1月1日起定期出版物(报纸、期刊)由邮电局负责总发行。由此,形成了图书、报纸、期刊发行的工作格局。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私营出版业曾一度得到发展。基于出版业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须由国家完全掌控。到1956年底,国家完成了对私营出版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1956年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阶段。毛泽东主席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重要方针,文艺创作出现十分活跃的局面,也带动了出版业的繁荣发展。

  但接下来1957年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出版系统中有一批干部和工作人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其中大多数人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撤职、降级、开除党籍等处分,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1958年开展的“大跃进”又片面追求高指标,提出开门办社、搞发行,缩短出书发书时间。在此氛围烘托下,许多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纷纷提出“跃进”目标,展现“跃进”速度,结果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的现象层出不穷,造成大量的浪费。

  1959年~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更使出版业出现萎缩甚至倒退。1960年,“大跃进”和自然灾害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纸张供给严重不足,给出版业造成巨大冲击。

  1963年~1965年间,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的一系列斗争,错误地批判了一批有价值的文艺作品和学术著作,造成学术著作日趋减少,文艺作品中公式化现象严重,涉及外国当代学术思潮、文学流派的作品几乎绝迹。

  1967年1月19日,文化部被“造反派”夺权,出版事业局也随之瘫痪。许多出版机构或被合并或被撤消,大批出版工作者被遣散,许多中外优秀出版物被当作“封、资、修的毒草”付之一炬。

  “文革”期间,印刷生产能力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也造成书刊印刷的畸形发展。据初步估计,“文革”十年我国印刷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拉大了 20 年。

  这期间,新华书店主要发行毛泽东著作和少量政治读物,其它图书很少。出版物进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的影响。除少数几种外文报刊可供出口外,专营图书出口业务的国际书店基本无书向外商提供。

  1976年10月6日,粉碎了“四人帮”,“文革”宣告结束。“文革”结束后,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求知若渴,对出版物的需求日益旺盛,这促成全国人民争读一本书的独特景象。对出版业来说,解决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建设所迸发出对出版物的渴望,与其数量品种严重不足的矛盾就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

  1978年3月,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决定重印35种中外文学名著。这些中外文学名著的重见天日,在社会上引起巨大轰动,同年5月1日在各大城市销售时,人头攒动、摩肩接踵,读者排长队抢购。仅北京市就零售发行30多万册。这在余悸未尽的年代,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举措,成为出版界解放思想的先声。

  1978年12月18日~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出版业逐步从“左”的禁锢中解放出来,面貌焕然一新。1979年12月8日~19日,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最终决定,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将具备条件的地方综合出版社分设为文艺、科技、教育、少儿等若干专业出版社,提出“立足本地,面向全国”的出书方针,解放了出版生产力。

  党中央、国务院对三中全会以后的出版业十分关心,1983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出版工作的决定。它指明了出版工作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这一纲领性的文件,对于之后新中国出版业繁荣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1984年6月21日~27日,全国地方出版社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1988年5月6日,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印发了《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出版业改革大戏由此一幕幕拉开。许多出版社实行自主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推行社长负责制以及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出版社由纯事业单位逐渐转变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出版物品种和总量呈现出大幅度的增长。

  为改变“过分集中、统得过死”的图书发行管理体制和经营形式,国家对新华书店独家经营,出版社和书店之间实行的征订包销制度进行了改革。1982年5月,文化部向中宣部提交《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提出在图书市场放开批发渠道,打破图书发行业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经过几年的实践,在全国初步形成了以新华书店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新的图书发行网络,基本理顺了图书的生产、供应、销售三者的关系。在此基础上,1988年5月6日,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印发《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国营书店推行放权承包,进一步放开批发渠道、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以及集体书店参与图书二级批发,通过推行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出版发行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

  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线日,党的十四大召开,以此为标志,我国出版业进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

  在经历恢复时期全面扩张和高速增长后,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也带来一些弊病。为此,新闻出版署提出要深化改革,从总量增长型为主要特征向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转移。并制定了出版物重点规划,重新对出版社和报刊社以及书店、批发市场、印刷厂等进行总体规划布局,治理整顿“小报小刊小印刷厂”,基本扭转了单纯数量扩张、盲目铺摊子、低效运行的局面。

  与此同时,国家还加强立法工作,将出版政策措施纳入法治轨道。《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以及一些部门规章相继出台。1997年1月2日,国务院以第210号令的形式,颁布了《出版管理条例》,自1997年2月1日起实施。

  1996年6月1日,新闻出版署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由此,以新华书店为骨干,以大中城市为重点的连锁经营网络和物流配送迅速起步,出版物市场地区封锁被打破,各地纷纷成立图书批发市场,一批民营书店被授以“二级图书批发权”,催生了数千家民营书店,形成了长沙黄泥街、武汉武胜路、西安东六路和北京金台路四大书刊批发市场。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文化市场进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新阶段。按照有关承诺,入世一年后,我国将在发行领域开放书报刊零售市场,2年后全面开放出版物批发市场。随着印刷市场的放开,大量外资和我国港台资本进入内地市场,尤其集中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我国俨然成为国际印刷重镇。

  从2002年开始,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指引下,我国出版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以企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为中心的出版体制改革破题。为抵御国外大型出版传媒企业抢滩我国市场,组建集团进入高潮。

  但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集团体制弊端和机制障碍也随之显现。它们中的大多数尽管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但还是事业单位。这种把公益性出版事业与经营性出版产业性质与功能混同在一起的法人体制,使得其在组织结构、内在动力和运行方式上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既难以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出版文化服务,又难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土壤中扎根成长,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也使得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战略重组困难重重,融资渠道严重堵塞,严重制约出版事业繁荣和出版产业的发展。

  2003年6月27日~28日,中央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3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其中出版发行单位就占21家。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自此,出版业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除保留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藏文出版社、盲文出版社和公益性报刊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新华书店等为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外,图书批发市场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经营性出版单位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截至2012年9月,580家出版社、3000家新华书店、38家党报党刊发行单位、3041种非时政类报刊完成转企,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初步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出版领域战略投资者和出版市场的主导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版业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目标,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增强文化自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一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不到位,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现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9月14日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2018年12月,中宣部又出台《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许多出版发行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人、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保证了党委对出版导向、重要人事和资产配置的决策权,也保证了董事会把党委的决定贯彻到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之中。

  2017年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2018年2月26日,财政部和中宣部又联合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许多已转企的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进行了国有独资或国有文化企业控股下国有多元的探索与实践。

  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带来了人类生产和传播方式的革命性飞跃。传统出版如何拥抱网络、与其融合发展,成为出版业发展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2014年4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新闻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辽宁出版集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中文传媒等出版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打破时空和终端界限,在内容、产品、载体等方面融通融合,运用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网络技术激活多年所累积的内容资源,进行多种创意与多次开发,生产多种产品,并呈现多种形态,实现出版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人才队伍的共融互通,形成一体化的组织机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图书市场呈现出传统纸书与图书数据库、电子书、有声读物、AR/VR图书、多媒体电子书、现代纸书并存的态势,传统出版与新技术、新媒体进一步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逐步形成。

  2016年6月16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税务总局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此举开创了国家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先河。随后,北京、安徽、浙江、四川等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以实际的优惠政策支持实体书店发展。

  经过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披荆斩棘,不懈努力,出版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党委领导、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出版宏观领导体制不断完善;坚持正确导向、富有活力的出版微观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覆盖全社会公共出版服务体系大致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出版产业初步确立;传播健康出版产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竞争有序的出版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推动出版“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2019年3月1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版工作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增强文化自信、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作出的积极贡献。

  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体制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出版精品力作相对不足;出版方式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产业实力和竞争力与国家综合实力还不够匹配,服务大局、服务读者能力还亟待提高。

  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时指出,要提倡多读书,建设书香生活,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就能更加厚重深邃。为人民提供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善莫大焉。习总书记讲话,使出版工作者备感亲切、备受鼓舞,更为新时代出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出版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坚持以多出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加强内容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出版管理、推动产业发展,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以思想的新解放、理论的新发展,推动出版业发展实践的新创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去谱写更新更美的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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